(1983版)正文- 07
07 我的第三项思索关注的是基督的救赎之责。 与地上的芸芸众生相比,基督所具备的 人性最独一无二之处在于:他的人性免于原罪的一切玷污,这一点同样与其性器官紧密相关。不但基督自身没有犯下任何原罪,且其诞生亦没有受到人类代代相传的原罪的污染。如此想来, pudenda [耻部]一词(意大利语: le vergogne ;法语 : parties honteuses ;德语 : Schamteile — 全都含有 “令人羞耻的部位”之意)就基督的躯体而言,是一个错误的措辞。因为该词源于拉丁语的 pudere ,即 “使人感到羞耻”之意。而羞耻感正是原罪带来的代价。正如圣奥古斯丁所云:“当我们远古的祖先(亚当与夏娃)开始遮掩下身时,令他们感到羞耻的事物至今令我们羞耻。那是原罪所招致的惩罚,是原罪带来的灾祸,也是原罪留下的印记;那是引发原罪的诱因,也是驱动原罪的推手 ;是我们身体的法则与我们思想的法则相对抗;那是由我们自身产生,对我们自身发起的反叛,是这个我们难以驯服的身体部位对我们自身发起的最正当的报复。这才是我们羞耻的根源所在,而我们亦应当为之羞耻。” [1] 但在犯下原罪以前,亚当与夏娃并不会为赤身裸体感到哪怕一点难为情;羞耻心是在人类堕落后产生的。多亏了基督这位 “新亚当[ New Adam ] ”,人类才得以重拾堕落之前,面对裸体时坦荡自在的状态。既然基督要将人性从原罪中解脱出来,他有什么理由要为其肉体的性征感到羞耻呢?凭借这一点,是否足以使基督的性器与其圣痕[ stigmata ]并列,因二者同样是值得夸示[ ostentatio ]的标志?道成肉身之 “道” —— “不为罪污,不为死朽[ whom sin could not defile nor death retain ] ”(大利奥[ Leo I/St. Leo the Great ]如此说) —— 因其肉体不会违背灵魂的意愿,其性器官也无需承受因违抗意志而招致的惩罚。归结起来,可引用教皇洪诺留一世[ Pope Honorius I ]在 634 年致君士坦丁堡牧首的信中所书: “我等肉体来自天意,本应无罪。”故而,无耻可感。 [2] 然而,按照自守原则,把基督的下体遮蔽起来仍是更为妥当的表现方式;如此一来,两项原则间冲突给艺术家的工作带来了压力和高风险。如果彼时的艺术家们汲取了同时代所宣扬的